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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国民议会通过《妇女保护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0:2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伊斯兰堡电(记者张云龙) 巴基斯坦国民议会(议会下院)11月15日通过了旨在对现行伊斯兰法律有关强奸和通奸等条款进行修正的《妇女保护法案》。该法案的通过将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

  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当晚在电视讲话中向全国妇女表示祝贺,称“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他说,巴政府将通过更多法律手段来使妇女免遭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他希望

该法案在参议院(议会上院)也能顺利通过。

  巴现行的伊斯兰法律是1979年由时任总统齐亚·哈克将军颁布的。根据该法律,遭强奸的妇女在起诉时,必须有4名男性穆斯林目击者作证,否则该妇女就会被裁定为犯有通奸罪。多年来,该法有关强奸和通奸的条款备受争议。

  根据巴基斯坦相关法律,《妇女保护法案》在巴国民议会被通过后,还需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才能成为法律。

张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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