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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考题解析(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0:27 正义网-检察日报

  在2006年司法考试中,刑事诉讼部分共有18道单选题、14道多选题、2道不定项选择题;试卷四涉及刑事诉讼法的有1道案例分析题(该案例分析题总分是26分,共有8个考点,其中有2个刑诉考点,大约占7至8分)。因为试卷四今年没有考文书,也没有单独考刑诉的案例,所以刑诉总体分值共计不到60分,与2005年相比有所下降。

  2006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部分的考题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考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题目较多

  试卷二第31、34、35、69题直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设计。

  31.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A.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B.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C.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D.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答案为C。依据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十四条。

  34.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A区检察院应当如何退回?

  A.应当退回甲市检察院;B.应当退回甲市公安局;C.可以退回甲市公安局;D.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答案为D。依据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因为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因此有考生提出异议认为D项中的“应当”是错误的。我认为,该异议不能成立。第二百七十一条所说的“可以”是指在方式上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同时该规定很清楚,如果退回补充侦查,则在程序上只能通过原检察院退回原侦查机关。因为题干问的是“A区检察院应当如何退回?”考查的是退回的程序,在必须选择“退回”而不能“自行侦查”的前提下,A区检察院“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而不是“可以”。所以,此题参考答案没有问题。

  35.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下列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退回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成;B.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C.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D.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答案为C。依据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补充侦查是考试中的常规考点,也是难点。今年此题的难度在于补充侦查与改变管辖复合在一起考查。

  69.某市检察院在审查甲杀人案中,发现遗漏了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乙。对此检察院应该如何处理?

  A.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乙提请批准逮捕;B.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乙补充移送审查起诉;C.如果符合逮捕条件,可以直接决定逮捕乙;D.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可以直接将甲与乙一并提起公诉。

  答案为BCD。依据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六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二、出现一些与其他部门法结合在一起考查《刑事诉讼法》的题目

  (一)与《刑法》结合在一起考查《刑事诉讼法》。

  24.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

  A.公安局局长;B.检察院检察长;C.法院院长;D.检察委员会。

  答案为B。本题既考查《刑法》中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又考查《刑事诉讼法》中的报复陷害罪的管辖机关和回避问题的决定权。如果知道报复陷害罪在《刑法》分则第九章中的规定,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应当知道立案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则检察院侦查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74.甲(18岁)、乙(14岁)因故将丙打成轻伤。提起公诉后,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与此同时,丙对甲、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本案中以下哪些人员可以不参加法庭审理?

  A.甲;B.乙;C.丙;D.公诉人。

  答案为BD。本题既考查《刑法》中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14岁的未成年人致人轻伤不负刑事责任),又考查《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程序以及哪些人可以不出席法庭。

  (二)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结合在一起考查《刑事诉讼法》。

  73.在某案件的法庭审理中,旁听的被害人亲属甲对辩护律师的辩护发言多次表示不满,并站起来指责律师,经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无效。法院对甲可以作下列何种处理?

  A.由审判长责令甲具结悔过;B.由审判长决定将甲强行带出法庭;C.经法院院长批准对甲处以500元罚款;D.经法院院长批准对甲处以二十日拘留。

  答案为BC。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本题是对违反法庭秩序者的处理措施,考查了《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在对违反法庭秩序者的处理措施方面的区别。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对于违反法庭秩序者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对于违反法庭秩序者不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于违反法庭秩序者不可以“责令具结悔过”。

  三、针对法律新增加的内容出考题

  考查法律新增加的内容,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这部分内容去年已经纳入考试范围,在此基础上,今年又针对相关内容出题考查。

  29.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被乙打成轻伤。甲向法院提起自诉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对此,应当由下列哪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A.公安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B.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C.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D.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的鉴定机构。

  答案为D。2005年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A.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其鉴定机构不能面向社会;B.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用于人身伤害鉴定的再鉴定,本题只是初次鉴定,不需要;C.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依法只能“登记”而不能自行“设立”鉴定机构,因此答案是D。

  78.下列关于人民陪审员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B.人民陪审员有权参加法院所有的审判活动;C.人民陪审员参加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应当从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D.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对于法律适用问题,人民陪审员应当接受法官的指导。

  答案为BCD。本题考查的是近年大纲新增加的知识点。

  27.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乙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告知公安机关;B.应当告知检察机关;C.应当告知人民法院;D.应当为被告人保守秘密。

  答案为D。此题答案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出处,属于理论性题目。根据通说应当选择D。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司法考试资深辅导专家)

刘玫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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