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船主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0:3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杭州11月17日电(通讯员王滨 何建国) 运输高浓度硫酸过程中错误指挥,致使220吨浓硫酸泄漏,造成京杭大运河余杭段运河严重污染。今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运输船主许昌军。

  现年41岁的许昌军是江苏省泗洪县人,2005年9月以28万元的价格买了一艘二手船,挂靠安徽铜陵某海运公司并委托四等船长刘某从事船运。

  今年7月27日运输船曾发生搁浅事故致使船舶受损。修理后,许昌军没有按规定通过船检部门的临时检验,就直接投入运输。7月30日8时30分,该船在苏州一码头装运220吨98%浓度硫酸运往杭州。8月2日18时,刘某发现硫酸箱体有一小洞眼,许昌军在电话里让刘某采用临时封堵措施继续行驶。8月3日凌晨,该船航行至杭州市余杭区武林头航段时,船体向右倾斜。许昌军接到刘某报告后,继续指使刘某航行。后来船体倾斜严重,刘某被迫采用抢滩方式向右岸靠。至此,许昌军才向“110”和海事部门报警。该船因舱底破裂大量进水而基本沉没,220吨浓硫酸陆续外泄。8月3日早晨,船舱开始产生大量硫酸雾。

  当天,为确保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杭州市和余杭区的各级部门疏散当地村民1500余人以上,为控制污染,向河道投放液碱905吨。据不完全统计,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约计人民币67万余元,致使事发运河段临时采取封航措施,造成断航10小时,受堵船舶1000余艘。

  海事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时指出:该船舶存在安全隐患不适航,船体破损和当班船员遇险情未及时报告,冒险航行,船舶管理人违章指挥是发生本事故的主要原因;船舶发生事故未申请检验,船舶未按规定要求申报和签证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许昌军明知有船舱进水、硫酸泄漏、船体倾斜等情况,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目的及过于自信,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指使该船船长刘某先后数次冒险行驶,最终导致船体沉没,220吨浓硫酸泄漏运河中,造成运河严重污染,其行为已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

  法规链接: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存储、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滨 何建国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