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出台管理试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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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1:2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根据人事部17日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级到十级职员岗位。 实施意见对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规定如下: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