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学校集体活动包车交警队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1:44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记者孙艳芹通讯员李冰)昨日从周村教育部门了解到,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必须要到交警中队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均不得作为校车使用。

  据了解,周村交警大队与区教育部门联手保障校车安全,依法对校园及其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校车所有者聘用校车驾驶人,经交警部门审核后方可聘用,非学校聘

用校车驾驶人也须备案。校车驾驶人必须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负次要以上责任记录,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按照规定,校车经过的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警中队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校车接送学生时严禁超员、超载,学生乘坐“校车”要看清楚“校车”标志,不得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学校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交警中队定期把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区教体局和所属学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校车驾驶人,要予以辞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