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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报道应严防猎奇刺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2:49 北京晨报

  广电总局要求抵制低俗之风和片面追求收视率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 周婷玉 胡锦武)国家广电总局17日在北京召开“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法制宣传工作会议”时强调:“广播电视法制宣传要严格防止追求猎奇刺激和娱乐化倾向,坚决抵制低俗之风和片面追求收视率的做法。”

  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会上指出,当前广播电视法制宣传还存在着刑事案件报道数量过多,法制教育引导不力,法理分析肤浅缺位,违反规定拍摄制作等问题,对未成年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没有达到普及法律的目的。

  张海涛特别强调,广播电视法制宣传要严格控制绑架、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和恶性刑事案件的报道;不得过细披露政法机关的办案细节、侦破手段等;不得对犯罪行为、作案手段、犯罪心理做过细描写与分析;不得渲染凶杀、暴力、色情、恐怖等情节和场景;不得报道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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