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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合理诉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4: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近日,我市对部分企图通过非正常方式、采取非正常手段进行违法活动的上访人,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给予了依法打击。

  上访人郑某某,今年多次到北京和济南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劳教1年;上访人能某,因违法上访多次被行政扣留,仍不思悔改,今年重点时期又进京非正常上访,被公安机关依法劳教1年;上访人韩某,串联他人进京滋事闹事,被公安机

关依法扣留15天。

  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中明确规定:信访人有依法信访的权利,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觉履行义务,维护信访秩序,不得采用法律禁止的方式和行为,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个别寻衅闹事、行为违法的上访人,要依法予以处理,决不姑息纵容,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这些规定,旨在使信访活动有序进行,改变“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只要上访便可“无法无天”的状况。只有充分相信党和政府,依法进行信访活动,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才能确保自己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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