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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怎能扣下当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5:13 今日早报

  工资怎能

  扣下当押金

  仙居某校输掉官司教训深刻

  □通讯员 仙法 潇潇

  本报驻台州记者 吴中平

  早报讯工资是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收入,用人单位能否以押金的形式扣留?法院的意见相当明确,不可以!日前,仙居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扣发工资案件,其审理结果,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

  学校曾垫付五千元医疗费

  尹某和吴某都是仙居县某中心学校的女教师,平时两人关系不错,教学也都很认真。但2003年有一天,她俩却为了一点琐事吵起架来,继而还动起了拳脚,后吴某受伤住院,共花费了5000元医疗费。

  当时,学校为吴某垫付了这笔医疗费。出院后,吴某要求尹某支付5000元钱,但尹某一直不肯。虽经校方多次协调,但最终还是没有结果。两人的纠纷就这样拖着,校方也没能要回垫付的5000元钱。

  2004年8月份,尹某申请调离原学校,到其他学校发展。但由于尹某和吴某的纠纷没有解决,学校垫付的5000元医药费也没能要回,所以学校就一直不同意尹某调离。

  扣下四千元作为押金

  去年夏天,尹某为了能尽快调离,打电话到学校表示,愿意从自己补发的工资中,扣掉5000元,作为她和吴某纠纷一事的押金。同时,她也向学校要求,自己必须留一部分生活费。校方经过考虑,扣留了4000元工资,并作出承诺,待尹某和吴某的纠纷解决,学校收回替吴某垫付的5000元钱后,这笔钱可以归还尹某,还开具了收据,写明是“解决尹某和吴某纠纷一事的押金”。

  尹某为此顺利地调离了原学校,事情到这里,好像已基本解决。殊不知,事情的发展大大出乎了学校的意料。

  对簿公堂时学校败诉

  一转眼,尹某调离原学校将近半年。今年上半年,尹某为了能拿回被原学校扣发的4000元“押金”,一纸状纸,和原所在学校打起了官司。

  近日,仙居法院审理了此案,法庭上争论的焦点是,尹某认为学校扣发自己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校方则认为,他们扣发工资是为了能顺利解决尹某和吴某的纠纷,要回为此垫付的5000元,同时指出,当时是尹某本人同意这样做的,但由于在这点上,校方拿不出证据,所以法院没有采信。

  法院审理认为,尹某的工资是她的合法财产,学校以她和吴某的纠纷没有解决为由,扣发她的工资作为处理纠纷一事的押金是不合法的,因此支持尹某要求学校返还工资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尹某和吴某吵架引起的医疗费纠纷,学校为吴某垫付的医疗费,学校支付给尹某的工资,这三者之间是不同的法律关系。而该校却将这三者不同的法律关系混淆了,并作了扣发尹某工资的混同处理,这是学校败诉的原因。(18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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