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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此巡防队员,要他干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6:00 光明网
倪洋军

  昨日上午11时许,昆医附二院门诊四楼眼科的一名男童引得人们纷纷侧目,他的左眼淤肿得像只核桃,眼皮上的一块破皮处不时渗出血丝,本明亮的眸子只剩一条细缝。男孩的脸蛋和毛衣上布满了星星点点干涸的血迹,浑身上下沾满泥污。一位前来看眼病的大妈关切地询问男孩的眼睛怎么了,小男孩流着泪,说道:“昨晚翻门时被‘保安’打了!”(2006年11月12日都市时报)

  据小男孩描述,昨夜,他一直在西洪汽修站附近玩滑板,直至想回家时,才发现必经之路西洪汽修站的后门已经锁上了,一时贪玩,他便放弃了回家的念头,爬上汽修站的后门欲跳到旁边的岗亭顶上玩。刚爬到一半,站里的狼狗狂叫不止,他赶紧往下溜。就在这时,门里闯出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一把拽下他,骂道:“小狗日的,叫你爬!”然后一拳向他左眼挥去。“他边打边问我‘你还认得几个小偷’,我说我还认识两个后,他就脱掉了我的上衣和裤子,只剩一条短裤,边走边踢,直到把我拎到我学校附近,然后我们遇见一队‘警察’,‘警察’拉住他,他才没继续踢我了。后来我带着他们找到那两个小偷的家,他们派两个人看住我,其他人进去打了正在睡觉的两个男生。”

  如此“警察抓小偷”的故事,恐怕就是在香港警匪片中都很难看到,今天却在我们的身边发生了。不过所谓的“警察”只是一个汽修站的“巡防队员”,不是像成龙一样的高级警察;所谓的“小偷”也不过是一个刚满11岁,成绩良好,但比较调皮的桃源实验学校五年级的学生,不是穷凶极恶的“劫匪”。

  据汽修站管理员和住在附近的居民称,这一带的贼比较多,经常有人翻门而过,进站偷东西;行人走在路上也经常被偷包。小男孩可能被当作小偷了,但他毕竟是个孩子啊,打人者实在不应该。“联防队员”的主要职责应该是治安巡逻以及治安防范,按理是没有治安处罚权,更没有随意动手“打人”的权利的,不要说那还未成年的11岁孩子不是“小偷”,就真是小偷,你一个“联防队员”也不能在不分青红皂白的情况下,就动手打人吧?

  近年来,一贯以勇敢与威严的形象出现的警察却在依法执行勤务过程中,频频遭遇暴力阻碍甚至袭击,人身安全和执法权威屡屡受到威胁与挑战。于是,有观点认为警察已经成为了新的“弱势群体”。可是,拥有强力的警察和无助的百姓相比,警察如何成为弱势?加之近来少数不良警察的不良举动,更让那些颇有正义感的人愤怒,再给警察戴上原本属于特定人群的“弱势”桂冠,如何能不群起而攻之……其实,强和弱向来都是相对的,关键是一个如何“用权”的问题。当警察在遭遇到有些官员滥用公权进行阻碍执行公务甚至袭击警察时,警察也许是弱势群众;可当警察遇到手无寸铁的百姓,甚至是一个根本算不上小偷的孩子而痛打无辜时,谁是弱势群体,不用说大家都明白。

  任何公务人员在行使权力时,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超越了法律而使用权力,都属于滥用“公权”。在“公权”被频繁滥用的时候,也就是公平和正义被肆意践踏的时候。“巡防队员”本来是为社会治安保驾护航的,按理说应该是最熟悉法律,最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的。可是,作为法律化身的“巡防队员”或警察,如果超出了自身职权,走到了法律允许的另一面,而成为一个简单的“打手”,还要他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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