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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能把学生犯罪归咎于“考试”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6:00 光明网
姜文兆

  据《中国青年报》日前消息,有人将学生犯罪归咎于学校的考试制度。这轻率、离奇、荒谬的论调,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与日俱增的学生打架斗殴、偷窃、沉溺网吧,乃至吸毒、抢劫、性犯罪等,是多种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怎能将其简单武断地全部扣在学校的“考试”上呢?五十多年来,我们的各级学校一直是存在着考试制度的,可是早些年学生犯罪问题并不凸显。近些年一直有人在非议现行考试制度,称其加剧了所谓的“应试教育”。这些指责都是在强加于人,某种意义上是在“磨黑栽赃”。

  有些顶着“专家、学者”名号,攻击高考的人,或者一叶障目、或者只见独木、或者哗众取宠、或者狭隘偏激等等,都显得十分幼稚和浅薄。无可置疑的事实表明现行高考制度,是历史迄今相对而言最合理、最公正、最规范、最少弊端的,是能够胜任多至数百万人的大规模选拔淘汰功能的一种衡量判定机制。即使在将来的相当长历史时期内,也不可能有优于其并足以替代的遴选机制产生。尤其是在当今,由于价值观劣变导致道德程度急剧下降、形成了全社会型的严重诚信危机和荣辱颠倒是非混淆,以及考生作弊盛行之状况下,高考制度一旦被废除必将立即地造成学生升学的极度混乱和失控。所以规范成熟,易于操作,更接近公正的现行高考机制决不能轻言取消。

  现在学生犯罪增多的根本原因,首先是全社会性的价值观念劣变。这些年来由于思想认识的混乱,使得爱国为民、扶危济困、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情操高尚、舍己为人、守法清廉等优秀价值观念遭到嘲笑和抛弃,而损人利己、不择手段、坑蒙拐骗、违法乱纪、婚外滥情、沉溺玩乐等,反而被认为是时尚、能力和“聪明智慧”的体现,并日益受到追捧而趋之若鹜。这种是非颠倒、荣辱混淆、将错当对、以耻为荣的社会思潮和氛围,会通过家庭和网络等渠道不可避免地侵蚀和影响学生,使之堕落而走上犯罪道路。

  其次是全社会性的道德窳败。道德感和能动性是文明人类区别于猪狗等低级动物两个主要特征。可是现在却有越来越多的人彻底地失去了自身的道德感,他们私欲膨胀、随心所欲,金钱至上、为着个人利益百无禁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根本不顾及所干的“道德或不道德”。比如本应是社会楷模和良性价值观模范实践者的各级执政者,动辄贪污受贿数百万几千万元,或者生活糜烂、道德败坏、肆意包养情人,或者耍特权逞威风、任意打人关人,如同地痞无赖和黑道霸王之类,他们对全社会的污染、对学生心灵的毒化都极其严重,成为被崇拜和效仿的反面形象。具备着高等智力的人如果失去了道德感,将比豺狼蛇蝎更毒更坏更阴险。学生中道德感的日趋淡漠将成为犯罪的主要源头。

  另外是家庭、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弱化。老师在如今的学校里成了弱势群体,她们不敢批评、只能讨好和献媚于学生。哪怕说句重一点的话,学生就要寻死觅活的喝药跳楼。哪个老师能担得起这个责任?因为老师的批评,竟然发生过家长带人到学校把老师打死的事!所以,学生思想品德下降,不敢批评而是讨好学生等不全是老师的错。除了教育机构的问题之外,学生家庭和家长的对子女的教育及影响至关重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的学生(子女)这样一种不堪的状况,如何担当起振兴中华的重任?这不能不令人忧心忡忡啊。没有近虑,必有远忧。

  第四是某些时评家和媒体“护罪媚劣”的误导。现在时评圈子中的某些人和部分媒体,由于哗众取宠、风头作秀之类的狭隘偏执心理所驱使,以及认识障碍和价值观劣化等等,热衷于以“护罪媚劣”为乐事为能事,而且被日见增多的仿效者引为时尚先锋而大力践行着。在良与劣、是与非、对与错,抑或遵纪和违纪、守法和犯法、无罪和有罪等具体问题上,他们必定是指责抨击前者而袒护支持后者,企图借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见解独到”和“真知卓见”。仿佛欣赏血腥、歌颂黑暗、倡导无良、庇护犯罪,唯恐天下不乱才是他们的由衷和职志。即便原本是确凿无疑罪大恶极之杀人罪犯,“护劣媚非”者们也要强辞为之辩护。执意于为“假恶丑”辩解开脱,对“真善美”则是强烈否定责难的“护罪媚劣”现象,已经产生“贬正褒邪”的、极为负面的客观社会效果。他们的谬论借助着媒体流毒甚广,搞乱了社会的价值标准,混淆了人们的是非界线,助长了不良乃至犯罪行为,加剧社会道德沉沦和风气劣化。在此过程中,价值观和人生观处于形成中的学生们受到了严重的误导及教唆。

  考试制度真的是十恶不赦的“恶魔”吗?非也!而今却不时有人以垢病“考试”来沽名钓誉,风头作秀,喧嚣着要取消考试。这就非常地奇怪了。如果取消了高考制度,我们凭什么来决定每年几百万高中生读大学、几十万本科生“读研”?采用“超女”式的考生表演,评委打分之多轮淘汰?这不仅开支浩大、难于组织,而且历时一年也未必能把几百万考生轮一遍。去年的没考完,今年的又来了。更重要的是其主观随意性太大,没有规范统一的评判标准,有太多的空子和漏洞营私舞弊而又难于制约,根本无法保证最基本的公平性。由多省分别主持、每地最多千余人的“超女”选拔,都是争议连连、舞弊频频、黑幕重重,安论用此方式代替“高考”?当然也不能以选票和推荐来决定谁能上大学,这同样是漏洞百出,缺乏基本的公平性。

  总而言之,把学生犯罪的原因强加于“考试”的头上,是极其怪异、浅薄和孤陋的表现,完全是在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它掩盖和转移了问题的真相与实质,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勿庸讳言,现行高考制度在规范性、公正性、广泛性、制约性和易操作性等方面显现的优势,以及足以胜任有数十万数百万考生参与的大规模考试需要,都是已知的任何一种选拔方式所无法比拟的,是万万废除不得的。而且事实均已证明,超女式、老茧式、选票式等选拔都不可能承载高考的浩繁与规模。在还不知道如何建设的时候,就非常盲目地急于去破坏,是对广大考生和社会的极端不负责。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发议论要经过头脑的缜密思考,不要肤浅匆促地轻易乱说话。以免在误导他人和社会的同时,自身也贻笑大方出乖露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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