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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施农村低保制度 15.2万名困难群众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8:23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11月17日专电(黄桂林)据海南省民政厅介绍,目前海南全省18个市县已有8.59万户、15.2万名低收入群众被纳入到农村低保范围,极大地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

  据了解,海南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今年初在全省全面实施的。目前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15.2万名低收入群众已经占到全省农村人口的3.03%。

  海南省民政厅副厅长李远富介绍,海南在测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时,以一个人每月最低基本生活需要为依据,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每人每月最低需要生活费用60元至80元。海南据此规定各市县在各地的实际经济水平和物价指数基础上制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60元。

  海南省民政厅厅长陈川民说,为了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今年以来,省级财政安排农村低保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保证了农村低保制度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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