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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花接木”不当 竞争必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8:37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黄苏娟)因为从自己的公司名称中难以了解是属于生产型机电公司还是销售型机电公司,南京某机电工程公司运用“移花接木”的方法,将别人公司生产的产品上的质量合格证标签换成自己公司的标签。近日,南京高淳工商分局对这家自作聪明的公司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高淳工商分局淳溪分局接到群众对南京某机电工程公司的举报,经检查该公司系机

械电子产品销售型企业。自2005年9月以来,该公司从生产厂家温州某电子公司购进合格证上标有温州某电子(PCB)的电子线路板5695块,进货金额为71997.03元。为扩大自己企业的声誉及开拓市场,该公司拆下温州某电子(PCB)质量合格证标签,重新贴上标有南京某机电工程公司字样的商品质量合格证,并以更换后的合格证名义向安徽某电力电子公司等单位销售。直到被工商部门查处时,该公司己结算并正式开具发票的销售数量2232块,货值金额为508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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