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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门外汉”成为“行家里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0:16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张志宇 本报通讯员 斯纪钢 陆强

  南京军区直属军事法院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紧扣军人陪审员选、训、用、励四个环节,使陪审工作在促进司法公正与军营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早在军人陪审员选任工作展开前,该院就组织开展了“军人陪审员宣传周”活动,在军区报刊上辟出专版,宣传陪审制度的重要意义;他们在军区政工网上开设专栏,就军人陪审员选任的标准、条件、程序和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奖惩等问题逐一详解;他们还组织法官开展巡回教育,到案件管辖单位进行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官兵咨询,为军人陪审员的选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该院案件管辖单位遍布华东五省一市,地域分布广,单位性质复杂,为选任工作增添了不少难度。为了把陪审员队伍选准配强,他们确立了“严格程序选、适应需要配、按照网络建”的原则。选任时,按照个人报名、组织推荐、法院审查的程序层层筛选,先后从1000多名报名者中遴选出100名候选人,然后再由院长和两名审判员组成的面试组逐一进行考核,以确保这些陪审员在思想品德、文化素质、法律素养、社会阅历等方面都是最优秀的。在最终确定的24名军人陪审员中,有机关的参谋干事,也有基层一线官兵,其所学专业涵盖了法学、计算机、外语、财经、医务、军械等多个领域,还有4名同志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当军人陪审员选任完毕后,他们又举办专门的培训班,组织陪审员进行脱产学习。突出加强了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审理程序、庭审技巧等方面的学习,帮助这些军人陪审员尽快实现从“门外汉”到“行家里手”的转变。

  为了防止军人陪审员业务素质“弱化”,该院致力于建立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注重给陪审员们进行经常性的“充电”。他们要求陪审员与院里的法官一样,定期参加法学讲座和业务学习,接触前沿法学思想;他们还通过军区政工网定期下发培训资料和函授作业,开展远程培训,并与陪审员所在部队驻地的地方法院签订代培协议,积极为军人陪审员的学习创造条件。

  在陪审工作中,该院通过下达陪审指标,要求法院确保每名陪审员每年至少陪审一个以上的案件,凡是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相邻关系等方面的纠纷和涉及工程建设、财会金融、计算机等专业性比较强的案件,必须有军人陪审员参审。如今,尝到了甜头的法官们,已经从消极抵触变为积极欢迎,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要求。目前,该院刑事案件的陪审员参审率超过了90%,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陪审员参审率更是达到了100%。

  为了保障军人陪审员的审判权得到很好的行使,他们还出台了一系列规定。院里制作了军人陪审员参加陪审通知书,要求主办法官最迟在开庭前7天必须通知到陪审员本人和所在单位,使其所在单位能及时调整工作安排,陪审员也有充足的时间阅卷。合议时,他们强调由陪审员首先发表意见,防止法官定调、陪审员附和的情况出现。

  为了提高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他们在陪审员队伍中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并为军人陪审员建档立卡,详细记录每名陪审员参加培训、参与案件审理和在合议庭评议发言的有关情况,量化陪审的质量和效率,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讲评表彰。陪审员嵇红年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履行职务,被解放军军事法院表彰为优秀军人陪审员,并作为候选人被推荐参加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的评选,成为军人陪审员中的旗帜和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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