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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少“禁售”多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5:17 生活报

  林卫萍

  鉴于日前北京又发现6种含“苏丹红”的“红心鸭蛋”,15日,广州市工商局发出禁令,从16日开始,全市禁止向消费者出售鸭蛋。也就是说,不管是“红心鸭蛋”还是“黄心鸭蛋”,不管是在批发零售市场还是餐饮市场,一律禁止销售鸭蛋。(11月16日《信息时报》)

  “禁售”是为了避免市民对鸭蛋的食用恐慌,当然,这是暂时的。我们不可能陷入因噎废食的自戕式安慰之中。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天大的问题。可惜的是一些“流通”食品之人却不这样看,在他们的心里,何种方式能很快赚到钱才是最重要的。食品只不过是暴利的工具。

  每逢出现食品的大问题时,我们的监管部门就进入了“戒备”状态,此时,投入的精力和物力足以使“不良食品”难以躲藏。不过,突击的力量决定了不可能获得长久效应。诚然,“监管”不是完美的保护神,再多的“监管”比起挖空心思逐利的不法商人来说,都无异于猫和老鼠,两者在数量上永远处于不等式。但规范的检查,规范的管理却可以贯穿于日常的工作之中。

  当我们在大快淋漓地痛骂那些养鸭人的黑心的时候,是否想过,是“谁”逼着朴实的农民兄弟们把鸭蛋“染”成红心呢?防止“苍蝇”进来,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让“苍蝇”有得逞的机会。除了规范,还是规范。多了些规范,就少了些“禁售”。前者是长期的,而后者却是短暂的。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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