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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张大卫强调 政府车辆要带头缴过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8:38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郭富收)“今后,政府要带头缴过路费,不能前边警车‘哇啦哇啦’响开道,后面的车辆就不缴通行费了。”这是副省长张大卫昨天在省政府召开的会议上强调的。

  收费站管理权下放到市县

  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会议,印发

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干线公路(指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和省道)建设的责任主体是省辖市政府。今后,我省一级公路建设权将对“民间开放”,企业可以买公路冠名权,收费站的收费管理权将下放到市、县。

  据张大卫介绍,1998年至2005年,河南省公路部门通过质押全省公路收费站的形式,筹措公路建设资金,升级改造国、省干线1.2万公里,新改建桥梁1319座,但是也背上了358亿多元的贷款。

  “融资已经没有多少空间,现在再想建一条干线公路非常难。”张大卫说,除了高速公路对干线替代的客观原因,也有通行费征收不力、偷逃通行费情况屡禁不止的管理上的原因。

  企业可买公路冠名权

  今后,我省的公路建设将对民间开放,企业也可以购买公路的冠名权。对于符合收费条件的,可以建收费站进行收费,实行“一路一策,分段偿还”。

  根据规定,今后,我省允许采用对公路沿线依法、依规开发、拍卖冠名权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同时,也明确了省辖市是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市可对一级公路自行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投资主体,对二级公路可以进行自行贷款修建。

  今后,我省境内国道和省道上所有收费站的收费管理权将全部下放到市、县。

  根据实施意见,今后,省交通公路部门核定各收费站年度通行费征收基数,收费站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进行包干管理,超收部分全部留给地方,市、县两级按2∶8分成,用于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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