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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划定 不按规定设岗不发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8:39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人事部昨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其中,管理岗位分为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中、初级的13个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人事部表示,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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