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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配错照片副市长一审获赔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8:40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据《潇湘晨报》报道,湖南省邵阳市一名副市长状告《知音》杂志海外版侵害名誉权一案,邵阳市大祥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判赔8万元。知音期刊集团不服判决,目前已向邵阳市中院提出上诉。

  今年2月,《知音》杂志海外版第3期刊登了《明星市长情网惊梦,印尼情人狂卷千万》的文章,主要内容为邵阳市原副市长戴松林渎职、受贿、包养情妇等违法问题,还配发

了一幅“戴松林”的照片,图片说明为:昔日风光无限的戴松林。但该照片并非戴松林的,而是邵阳市另一在任副市长的。

  今年3月27日,这名副市长以知音杂志社侵害了其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向邵阳市大祥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杂志社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万元等。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被告在没有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原告的照片,即使没有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构成了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被告随后刊登的“致歉启事”不足以达到消除侵权及对受害人精神抚慰的效果,故被告对原告还应承担物质补偿。法院同时认为,原告提出的被告侵害其名誉权的观点不能成立。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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