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监督法》抓好班子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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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0: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检察机关必须适应《监督法》颁布实施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的全面建设,特别是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这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要提高领导班子建设的标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监督法》的规定,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 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抓好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使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国家工作人员。二是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制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规定,通过党的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廉洁执法情况,纳入基层检察院党组的视野,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管理和监督,使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洁身自好。 三是要大力支持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既要鼓励他们自觉以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将个人荣辱得失置之度外,又要支持他们认真履行职责,鞠躬尽瘁,为民执法,以实际行动赢得人大的认可、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 另外,还要加强各种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监督法》。比如要及时办理人大督办的案件、关注的事项,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落实与人大保持经常性联系的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交办的事项,主动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增强改进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作者为河北省安新县检察院检察长) 卢彦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