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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非法取证防止和减少错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1:0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三亚11月18日电(记者王新友 晏向华 李轩甫) 今天上午,非法取证与刑事错案研讨会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强调,防范、治理非法取证和刑事错案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重点问题。深刻检讨当前在非法取证和刑事错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部门共同努力,针对深层次原因,在更广泛的领域深入研究解决此类问题的对策。

  王振川说,杜绝非法取证,防止和减少刑事错案是我们国家一贯坚持的刑事法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一直把解决非法取证和刑事错案问题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不断强化侦查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行为;在审查起诉工作中注重排除非法证据,严禁将刑讯逼供获取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作为指控犯罪的依据;严肃查处暴力取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犯罪案件;认真复查刑事申诉案件,依法纠正刑事错案。

  王振川说,为解决一个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强化侦查监督,防止刑讯逼供”等专项活动。近日,高检院颁布实施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这将更加有利于惩治和预防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搜查等非法取证行为。高检院还制定下发了《关于严禁将刑讯逼供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作为定案依据的通知》、《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等。这些措施使各级检察机关在防止非法取证、减少刑事错案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王振川强调,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少数司法人员对非法取证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重视,片面强调客观真实和实体公正,忽视程序公正的价值。在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护。由此导致非法取证现象仍相当严重,刑事错案还时有发生。近年来暴露出来的刑事错案,背后几乎都有非法取证的阴影。这些错案给受害者本人、受害者家庭带来灾难,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公正,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里面的教训值得深刻反省,由此也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有些问题还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和健全制度来根本地解决,甚至还要从法治精神和理念、社会条件和氛围的层面来寻求解决,以更加全面、积极、有效地防范非法取证和刑事错案。

  本次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共同举办。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到会致辞。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同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30多位专家学者参会。会议将围绕“非法取证”、“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错案”四个专题进行。

王新友 晏向华 李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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