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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治非法取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1:0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三亚11月18日电(记者王新友) 今天与会的部分刑事侦查理论研究人员和检察实务人员分别就如何防范和治理非法取证各抒己见,共同建议从制度着手防范非法取证。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力呼吁立法赋予职务犯罪侦查必要的技术手段,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龙宗智则呼吁建立切合中国实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孙力认为,技术手段是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取证的必要手段,也是杜绝非法取证,防

范、减少刑事错案的前提之一。职务犯罪案件产生刑讯逼供问题的直接原因,在于可以使用的技术侦查手段非常有限,不得不依赖口供,以至于长期以来形成了从供到证的侦查模式。他呼吁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契机,赋予职务犯罪侦查必要技术手段,以解决产生非法证据问题的制度障碍,同时实现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衔接。

  龙宗智认为,在中国目前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之下,关注实体正义,强调打击犯罪,还是社会与司法界追求的主导价值。加上目前中国刑事侦查案件多但侦查资源不足,导致了非法取证现象严重。因此,必须建立切合我国实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他建议将解决问题的思路从证据合法性转化到证据证明力上来,对确信严重违法获取的人证,予以严格排除;对可能违法获取的证据,降低其证明力,进而进行量刑折扣。

王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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