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城镇居民参加医保 年底前办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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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3: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双流县劳动保障局获悉,今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城镇居民,只需一次性缴纳一万余元医疗保险费,次月就可享受住院医疗补贴和特殊疾病门诊补贴。有关人士提醒该县居民,12月31日前与2007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在补贴时间上将有一定区别,希望大家尽量在12月31日前参保。据悉,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目前只在包 括双流县在内的我市3个区(市)县进行试点工作。据介绍,双流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时间及待遇支付—— 现已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人员,可一次性按当年缴费标准的第一档次缴纳15年的医保费,也就是说,今年参保的人员应缴纳10367.4元。 凡是在今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人员,自参保次月起入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报销;2007年1月1日后办理初次参保、一次性缴费和重新参保的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日起满12个月后,才能享受报销政策。参保人员欠费超过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不予报销。 本报记者 裴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