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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破获一团伙盗伐林木案 搜出杉树栎树900余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7:3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邹汉青 通讯员郑义勇 吴鹏 实习生黎琦)一团伙盗伐林木案发后,先是企图“化整为零”逃避刑法处罚,后又自作聪明找人“顶包”,最终仍被森林公安民警识破。17日,盗伐林木和作伪证者全部落网。

  前日,省“绿盾行动”办公室通报破案经过:10月5日晚,荆门市东宝区森林公安分局接到举报,一伙人在该区子陵镇柏坪村附近盗伐林木。森林公安民警闻讯赶赴现场,截获

盗伐松木11.6立方米,但犯罪嫌疑人已闻风而逃。随后,民警又在附近一废旧库房搜出一批无人认领的杉树、栎树900余株。

  经侦查,子陵镇柏坪村罗某等人被锁定,但他们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废旧库房内的木材是他们盗伐的。对10月5日晚的盗伐林木行为,他们一人承担一点,企图化整为零,逃避刑事打击。

  本月3日,村民赵某到专案组“投案自首”,称自己也参与了10月5日盗伐林木活动。但在警方查证的事实面前,赵某承认自己是受人唆使顶罪。随后,犯罪嫌疑人罗某、伍某也承认,他们是受子陵镇柏坪村蔡某指使而盗伐林木的。

  蔡某等4人先后落网,而赵某因“顶包”被处治安拘留10天和500元罚款。

  根据我国刑法,盗伐林木达到2-5立方米(或幼树100-200株),构成盗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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