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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法援热线开进招聘会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7:4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本报法援热线也开进了招聘会现场,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刘正操、杨龙辉两位律师在现场为毕业生们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活动。律师提醒:

  一、在校大学生首先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就业协议。其次,就是在毕业后应该马上与用人单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内容和法律未竟事宜作出详细的规定。

  二、应仔细研究合同内容,重点注意试用期及社会保险的问题。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公务员与事业单位除外);试用期需在劳动合同中标明,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目前普遍的内容是三险一金。

  三、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如果用人单位一定要收,那就说明该单位的资金与信誉存在问题。

  四、在投递简历时,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尽量不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另外,简历中最好不要填写家庭住址,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骚扰。邱雯陈菲(编辑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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