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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我愿赔钱但没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10:40 南方新闻网

  邱兴华:我愿赔钱但没钱

  邱兴华案民事诉讼开庭,邱兴华在狱中称“我没啥病”

  本报讯据《华商报》报道陕西汉阴“7·16”特大杀人案一审刑事审判判决后,“杀人恶魔”邱兴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由于邱兴华杀人案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前日上午

,安康中院在汉阴就民事诉讼进行审理。

  据审判法官介绍,起初共有8名受害人家属提请民事赔偿,法院在讲明邱兴华的经济状况后,有5名受害人家属撤回了民事诉讼。审判当日,只有3名受害人家属参加。

  庭审中,邱兴华也认为受害人家属要求的民事赔偿不过分,表示愿意赔,但就是没有钱。3名受害人家属在法庭上没有举出邱兴华有财产可执行的证据,只是认为尸体埋葬太简陋,要求迁移尸体,希望政府给予救济。庭审法官表示,损失是由于邱兴华的犯罪造成的,按法律规定只能由邱兴华本人来承担。据了解,民事诉讼审理完后,法庭将择日宣判。

  日前,在汉阴县看守所,记者就外界“精神病”传言采访了邱兴华。他说:“我没啥病!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身心很健康!”对“司法精神病”鉴定一事,邱感到莫名其妙,他说:“我不知道,也没考虑要做。”

  妻子何冉凤送来的一套秋衣和两双袜子,管教干部已转交邱兴华。目前,邱穿的棕色西服是管教干部给他找的,布鞋也是管教干部给买的,裤子是前来看望的记者送的。

  对自己的犯罪原因,邱兴华已有所醒悟。他说,走上这一步,主要怪我自己。虽然社会上也有不公平的地方,但还是好人多。邱兴华称,他最近忙着准备上诉的事,闲下来就写自传,已写到初中毕业了,那部分写了三张纸,“是写得最好的一部分,真的很感人!”写完初中毕业失学那段,邱兴华痛哭流涕,并因此停笔四天。他说,如果那时家里有钱,我想我是可以上大学的,但因为没钱上学,我的整个人生被改变了。

  “我现在最想的人是儿子,最恨的人是何冉凤。”邱兴华的爱憎没有丝毫改变。

  图:

  邱兴华。资料图片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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