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农家店视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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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0:00 东南早报 |
早报讯(记者姚炳辉)昨日,记者从泉州市贸发局了解到,年底将对“万村千乡”项目进行验收,其中申请验收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判定为合格项目。 其中,农家店项目方面,以下8种情况将被视为不合格:未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虽已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但签发日期不在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 间;在验收合格前,店铺悬挂的牌匾中就标明“商务部”或“万村千乡”字样;未建立长年进销台账或进销台账不完整;特许加盟合同的期限少于3年;经营面积、商品种类、配送率达不到标准;店铺建设在城市社区(含县级政府所在城镇);未实行明码标价、开架售货或计量器具不准确。对于配送中心项目,以下三种情况将被判定为不合格:未取得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未取得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或是取得了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但签发日期不在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