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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是否可以不再拿“传统美德”来吓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0:11 红网

  男子办失物招领公司收取失主费用,被指违背美德。出示营业执照、开收据、和捡东西的人交涉,还有面对围观者的目光,这样的情况杨金伟每天都要遇到好几次,很多人认为,杨金伟的的做法违背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11月19日中央电视台)

  康德有句名言:“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道德伦理规则是归置社会秩序的底线,美好而值得珍重——但,这不妨碍我依然祈祷杨金伟的公司可以走得更远

些。此前的很多城市相继都出现过“失物招领公司”,奈何最后都淹死在“悖逆道德”的口水里,民意上先失了阵地、身份上就屡遭质疑。“传统美德”是把神圣的尺子,感觉上是这样的关系:你可以不“送佛”,甚至背地里朝它吐口水也无甚关系,但既然“送”了就要“送”到“西天”去,不然假借“公愤”的道德暴力迟早让你不是自责死也是后悔死。我们都在说世态炎凉人心不古,动辄就怀念“传统美德”,但似乎谁也无法弥补“传统美德”这个价值命题上两个心照不宣的漏洞:一是“传统美德”未必真是以“大众化、传统化”的形式实践着的,翻阅历史典籍便会发现,所谓的“传统美德”往往是借由几千年中的极端个案化小例子、小故事传达的一种圣人化价值取向,换句话说,我们动辄拿来教训当下的“传统美德”,更多的也是古人的价值向往、价值希冀,实践性值得怀疑,所以当古人怀念更古人的“传统美德”时,他们也往往感慨“礼崩乐坏”;二是“传统美德”渐渐被我们等同于“抽象美德”、“他人美德”,谁不知道“传统美德”呢?但是谁在何种情况下最叫嚣“传统美德”呢?这两个问题搞清楚了,我们动辄谈沦陷谈滑坡的就该脸红——“传统美德”已然成为我们维护私利、要求别人牺牲权益成全自己的“它律标准”,我们说“传统美德”坏了,隐语的难道不是自己的利益不被保护不被重视吗?但是这里又显然是背谬的——保护社会成员利益的责任不仅在他人,还在于国家机器。

  如此说来,倒不是我们不需要“美德”、也不是我们来自历史的“美德”一文不名,而是我们在奢谈“传统美德”的时候先得搞清楚两个逻辑判断:一是这个“传统美德”是给别人专用还是我们能共同遵守的道德伦理?二是能不能把所有的社会秩序之觞全交由“传统美德”去拯救?中国古代就有“德福一致”的说法、且“德”与“得”相通,也就是先人就看重道德行为的获利性,这也成为中国人崇尚道德的一个重要原因。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里也明确提出:“对我们来说,一个行为,如果它是感激的恰当的和被人认可的对象,那么,该行为一定应受奖赏。”权利义务对等性是所有社会行为正义性的尺度,道德行为也概莫能外。要说我们的道德危机,恰恰是刻意规避道德回报机制之祸,市场经济把道德回报显形化了,但我们又不能放下畸形的“义利观”,结果是不仅道德遭了殃,顺带着人们对法律规则的敬畏也不断被消解。“传统美德”也得食人间烟火啊,不然,神仙水也保不住其不夭折。

  没有道德是万万不能的,但,道德也不是万能的。道德协调的、法律规范的、政府担当的……应该是各司其职能,一旦其他的缺位或者错位,那么,道德是无法充当“代偿机制”的,矛盾就会凸显,譬如见死不救、譬如见义不为等等。公司收费,只要正当,就合情理,难道天下的面包商都去接济流浪者才叫“传统道德”的春天?美德是可爱的,但,吓人的“传统美德”还是不要再成为道德暴力的大棒才好。

稿源:红网 作者: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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