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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书记签名进机关”该反思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0:23 正义网-检察日报

  10月25日,山东省齐河县警方侦破一起案件,今年以来有33人通过假冒的县委书记签名,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时国祺,雇用他人仿冒县委书记的签名,不仅把自己和妻子“安排”进了审计局和劳动局,还收取他人钱财将多人安排至该县党政机关(11月15日《新京报》)。

  尽管该县县委书记称“这个案子暴露了我们人事管理方面的漏洞”,但在笔者看来

,这不仅是漏洞的问题。按说人事管理工作应该有严格的管理审批秩序,然而,一个书记的签名就能把人事工作搞定,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相关制度在书记签名面前疲软了,造假者正是抓住了人事管理的这个软肋。

  按程序,机关进人应当由行政一把手来签字,但齐河县机关进人一直由县委书记负责签名。这样做,无形中打破了制度管理的公平,形成一种特权,基层干部在这个特权面前不再坚持制度了,于是一些人就开始巧妙地利用这个特权。

  现实中,许多单位和部门遇到关键问题,都必须由一把手签字,而一把手签字应该是落实制度,不应该是制度在一把手签字面前让路。签字是一种责任,落实制度是一种秩序,没有秩序,就无法正常承担责任。

  那位县委书记表示,将召开常委会责成人事局作出检查,在人事监管中负有责任的党政领导责任人均要给予相应处分。但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反思的还是书记本人,他才是错误的根源,否则,相关干部怎么会仅见签字就立即落实而把相关程序抛在脑后呢?

  (殷建光 河北冀州市职教中心)

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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