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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合同后谈条件 求职陷阱又出新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0:32 燕赵都市报

  省会张先生:近日,我去一家公司应聘。对方让我先交200元押金,称第二天就可以签合同。签完合同后,对方又说我必须交近1000元的杂费,否则押金不退。

  本报记者任国省核实报道:张先生告诉记者,近日,他看到一则招聘信息宣传单,“上面写的工作待遇特别好,月薪1500元,每天还有50-80元的补助,费用全报等。”正在找工作的张先生不免动心。于是,他当日就前来该公司咨询相关情况。“我当时报的是运送安

全员,对方称只是负责不要把货物弄错就行了,上岗前去北京免费培训10天。”之后,对方告诉张先生要交200元押金,一个月试用期满后退还,并且交完押金后第二天就可以签合同。张先生一想签合同就受法律保护了,说明这个公司还挺正规的。为了这份不错的工作,张先生痛快地交了押金。

  第二天,张先生高兴地来到该公司,看了看合同条款都很合理,于是毫不犹豫地签了字。“没想到刚签完字,对方把合同一收就说我还需要交培训费、保险费等近1000元。如果不交就等于毁约,200元押金将不退,态度极其蛮横。”此时,张先生才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个陷阱。

  11月13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石家庄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只有名称登记。记者又将电话打到石家庄市工商局企业分局,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该公司并没有在企业分局登记注册。随后,记者及时将电话打到石家庄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反映情况,一位接线员登记后表示会尽快将相关情况反映给所属工商所。“他们会尽快派人去该公司核实情况并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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