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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一轮“白色风暴”强力出击“设备采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2:07 江南时报

  2006年11月14日,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采供中心主任秦湧因涉嫌受贿罪,被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就在1个多月前,秦湧的前任、原苏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00年更名为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备科科长许林庆也因同样的罪名被检方提起公诉。这是2004年下半年苏州掀起医疗反腐风暴后的又一次医疗领域的反腐行动。而值得注意的是,以往人们往往把目光集中在医药购销领域,而此次两任负责医院医疗器械采购的核心人物的落网,则为人们勾勒出医院与医疗器械供应商间的另一条并不显山露水的利益链条。

  两任主任同样罪名

  先后落马

  11月14日,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采供中心主任秦湧被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正式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被告人秦湧在担任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供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医院医疗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等项工作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币及美元,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记者了解,秦湧案已被移交到沧浪区人民法院,进入公诉阶段。49岁的秦湧并不是苏大附一院惟一一个“出事”的采供中心负责人。他的前任,原苏州附一院设备科科长许林庆也因同样的罪名被提起公诉。

  知情人介绍说,许林庆的落马有些意外。秦湧“出事后”,检方找到秦湧的前任许林庆了解情况,当时检方究竟掌握许林庆的多少情况不得而知,不过令检方颇感意外的是,在接受询问的过程中,许林庆同时将自己收受贿赂的其他情况合盘托出。

  从秦、许二人的受贿事实看,秦湧的行为几乎是许林庆的“翻版”。沧浪区检察院表示:许林庆的受贿行为主要是,“在负责组织医疗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及维修过程中,多次收受相关公司相关人员所送的钱款。”

  据了解,许林庆的受贿金额约为18万余元,而秦湧的受贿金额尚未公布。

  医疗器械回扣之害

  显山露水

  秦、许二人供职的苏大附一院,前身是苏州博习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其采供中心是2002年在原设备科的基础上新成立的。采供中心最核心的工作,就是为“各临床科室做好医疗物资保障”。作为医院的一个重要行政部门,它还承担全院医疗设备的管理,拟定医院每年医疗设备的采购计划,并对医疗设备进行前期的调查、论证,组织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正是这样一个医院内部的“权力机构”,成了秦、许等人的“滑铁卢”。

  事实上,虽然公众对于药品回扣保持着相当的敏感性,但和药品回扣相比,医疗器械在医药回扣领域扮演的角色毫不逊色。

  某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了一般医疗器械进入医院销售的全过程。一般来说,医疗器械厂商的销售代表并不是直接与采供中心联系,而是通过各科室的医生来疏通环节。比如,某科室现在要进某品牌的仪器设备,那么相关科室的医生向采购中心提出购买要求。如果采购部门对一些牌子的产品提出异议的话,科室医生会进行适当的提醒,“其他品牌产品操作起来不便或稳定性不好”之类的“理由”。从而“促成”使相关医疗器械厂商的产品顺利进入医院。而相关医生也会得到“好处”。有些常用的医疗器械,也可能通过医院采供人员,进入医院。

  无论形式怎样,和药品回扣相同的是,厂方的销售代表都会用各种形式来“表示心意”:经销商按医院进价的10%至15%向院方相关人员支付回扣。

  多家医疗器械厂商

  涉嫌涉案

  据了解,作为一家大型医院,苏大附一院相关制度并不缺乏,甚至可谓应有尽有。但这一切似乎并没能有效阻止秦、许二人的受贿行为。记者在苏大附一院的网站上看到,在采供中心的介绍栏中,有“在采购过程中,为医院每年节省开支达几百万元”的字样,但事实是,丰厚的回扣通过种种途径却流入了个人的口袋。

  根据记者掌握到的情况,许林庆受贿案中有五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涉案。其中苏州两家、上海两家、南京一家。其中有经营某著名品牌彩色超声波诊断仪的,也有手术床的经销商。讽刺的是,其中一家企业在其网页上,还标有已连续三年被政府采购指定为定点供应商的字样。

  这5家单位中,有一些规模很小,另一些则是某些医疗器械品牌的代理商。某人士表示,在医疗腐败案中,查处的基本是医院方面的人员,而从未听说过有哪家药厂或医疗器械经销商“出事”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企业和医院之间,存在着中间人,而这个中间人往往是由医药代表或销售代表所扮演。他们给医生或相关人员“打点”的费用来自于个人销售业绩的浮动奖励。因此,说某个企业扮演行贿者的角色,往往缺乏依据。“最起码从表面上来看,两者之间并不存在非法的交易。”该人士认为,这也从某种程度上拓展了厂商们的空间。

  反商业贿赂将重典

  医疗腐败

  近阶段,随着全国各地治理商业贿赂的展开,关于医疗器械受贿案件开始逐渐露出了“冰山一角”。

  11月10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向新闻界披露,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847起,涉案金额7700万元,其中就包括安阳市卫生局原局长杨洲受贿案,其在药品招标、购买医疗器械中受贿13.2万元。江苏省人民医院原信息中心工程师姬熠君受贿案,他在向南京希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购买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业务中,收受该公司付经理送的好处费2万元,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虽然各地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对于检查机关来说,医生拿回扣、红包是否属于检察院监管的范围还存在着争议。苏州市沧浪区检察院检察长顾烈驹曾在一次反商业贿赂论坛上表示,公司的其他人员受贿罪,前提是非国有公司。而民营企业的医生收红包很可能算犯罪,但国立医院收红包是否算犯罪,从理论上来讲还有争议。

  据了解,为了加大打击力度,今年6月底,《刑法修正案六》正式出台。接受受贿对象由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为医疗反腐铺平道路。

  高价“设备投资”

  谁来埋单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今年10月下旬召开的全国卫生厅局办公室工作会议上曾表示,一些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不规范,公益性质淡化,个别医务人员收受甚至索要“红包”、回扣,加重了患者不合理医疗负担。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公开场合点名“医疗器械价格秩序混乱,特别是一些高价值的医用耗材价格严重背离价值,中间环节加价超过出厂价的几倍”。

  从近年来,部分医疗腐败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看,医疗腐败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药品、设备和耗材。相对药品回扣,设备和耗材领域的腐败并不引人关注,但它们也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疗费用的不断攀升。

  比如说,某心脏起搏器零售价是出厂价的3倍多;而某单腔心脏起搏器每台平均进口价5800多元,但最后进入医院的价格却一路上涨到1.9万元,成本利润率高达112%。对于医院来说,这些高价的“设备投资”毫无例外会转嫁成患者的医疗开支。

  一些人士认为,由于医疗器械的定价属于市场调节范畴,因此,规范医疗器械领域的定价机制已势在必行。而就在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加强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价格监测和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这意味着,国家将对部分价格混乱的医疗器械实施价格干预,以此作为整治医疗器械乱象的契机。

本报记者 严俨 文/摄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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