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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环保局实施“阳光政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2:37 江南时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 葛恒水 通讯员 樊继华 袁青松)连云港市东海县环保局为强化勤政为民,实施阳光执法,建设廉洁、高效、创新、奉献的服务型机关。近年来,东海县环保局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推动软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精心组织,严格落实,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东海县环保局结合全局实际,根据责任分工和各站、局、分局、科室工作内容,将

至少12项内容进行公示,并要按标准及时更新,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重点抓行政执法部门的政务公开。坚持“排污收费六公开、环评审批把四关”。建立排污收费“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公开排污收费的标准,公开排污费收支情况,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公开环评审批程序,实行审批验收分离制度,把好四个关口:专家把技术关,处室把基础关,评审委员会把审议关,领导把审批关。及时把审批结果通过东海环保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东海县环保局为方便群众办事,把与企业、群众直接接触的执法部门,作为重点督查对象,一方面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审批条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督途径”等内容在局办公大厅显著位置公开上墙,群众进门就能看见,并能看懂,通过东海环保网站向社会公布12369环保举报电话、开展网上投诉,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严格要求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将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开,对发现群众举报执法人员违规情况,及时处理,及时通报举报群众,做到有应声,有回声,取得群众信任。

  东海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实施阳光政务、推行政务公开的新方法,实行阳光政务下的“绿色政务”,为环保对象服务,为社会服务,让群众更满意,让社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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