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珍惜点点滴滴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2:43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由于工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在计算利息时“不算31日”,结果令北京的段先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便少得利息100余元。在段先生的据理力争之下,银行仍拒绝返还,段先生只得将银行告上了法庭。(1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实际上,对于类似“不算31日”这样跑冒滴漏的权利,不仅银行会有意无意地“忽略不计”,就连我们消费者自己也往往会因嫌麻烦而“忽略不计”。前些时,笔者所在地的

邮政储蓄推出开办储蓄账户业务,本人考虑到一些媒体开始启动账户汇寄稿酬业务,便申请开办了一个邮政账户,顺便存进10元钱。谁知没几天,便收到一则账户余额尚剩7元的手机短信,正在我纳闷时,又接到一位邮政储蓄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说他们为我开通了余额短信通知业务,问要不要继续保留?我这才闹明白原来账户上无端少去的3元钱是他们所为。遇到这样的事,你消费者气归气,却拿之无可奈何,毕竟为3元钱的权利跟他们较真,你将损失更大。可仔细一想,对于一个储户的损失是3元,若按照邮政储蓄自己公布的数字,笔者所在城市的储户已超过100万之多,便可以为其赢得300多万元的“横财”呢!

  正因为消费者对日常跑冒滴漏的点点滴滴的权利大都保持了宽容和大度,所以也促使一些垄断部门无视消费者的权利,甚至会蓄意侵犯这些小权利。以段先生发现的工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利息计算“不算31日”为例,假若银行方面故意“忽略不计”,我们消费者自己也都“忽略不计”,若把北京的储户损失加总,将是怎样一个数字呢?若再将全国的储户损失加总,恐怕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去年有媒体报道,仅仅河南省几大电信运营商利用所谓的程序差错,每年便向用户多收话费至少达1亿元。那全国的电信企业每年在计费方面又究竟“闷”了消费者多少昧心钱,恐怕就更不敢想像了。所以面对消费者日常跑冒滴漏的小权利,同样需要跟其斤斤计较,没有结果,便干脆依法将其送上法庭。

  对待日常跑冒滴漏的权利,我们究竟该持怎样的态度?是得“饶人处且饶人”,还是斤斤计较,一追到底?恐怕许多人在这点点滴滴的权利面前是习惯保持谦谦君子之风的,因为花费许多的精力去讨回那点点滴滴的权利,不仅经济上极不划算,而且还要耗去大量的精神损失。

  其实,权利本无大小之分,我们理当珍惜那点点滴滴的权利。面对权利的跑冒滴漏现象,我们更应当不惜做一个维护自身权利的“刁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