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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乘人员抢乘客 40元换来3年半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5: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胡眉岩记者李力)3名司乘人员,因车票钱与乘客发生争执。待乘客下车后,3人竟尾随持刀抢走乘客40元钱。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少见的乘务人员抢劫乘客的案件作出终审宣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袁正举、曾云根、孙永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14日上午,被害人张某与其朋友在茶店子附近乘坐被告人

袁正举、曾云根、孙永富营运的大客车到都江堰。上车前,3人与张某讲定,上车有座位,每位票价10元。张与朋友上车后,因车上无座位,与袁正举、曾云根、孙永富发生纠纷。当车行至高新西区大唐电信路口时,被交警拦下检查,交警发现超载后,要求张某及朋友下车转乘其他车辆。

  张和朋友下车后,孙永富见状便追了上去要求张给车票钱,张以只坐了一段路未到都江堰为由拒绝付钱。袁正举、曾云根、孙永富不服气,遂追上二人,要求张交出200元来交罚款。张不从,3人遂持刀威胁,并殴打张及其朋友。张被迫拿出人民币40元交给3人。9月16日,在成灌高速路收费站,3人被警方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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