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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掉邻居家财!祸,谁为损失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5: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昨(19)日,唐秀珍的临时住处已断电3天,读高三的女儿每晚不得不点着蜡烛在简陋的房间内学习。这场将房东、货运仓库、住户纠结在一起的火灾令她很头疼,究竟谁该为她在火灾中损失的几万元财产买单?

火,烧掉邻居家财!祸,谁为损失买单?

  房东断电女儿秉烛夜读

  今年4月11日,成都武侯区簇桥街办南桥村二组一货运仓库发生火灾,火势秧及紧邻仓库的一幢三层楼房,住在该楼上的唐秀珍家中的几万元财产被烧毁。唐秀珍女儿现在的住处极其简陋,天花板上,一根生锈的钢筋横斜在半空中。房内,只有一张床、一个书桌和小茶几。茶几上放着一本翻开的英语作业本,旁边,是一支燃了半截的蜡烛。这两天晚上没电,女儿小君只好点着蜡烛学习,唐秀珍说,是房东断的电,女儿已经高三了,照这样下去,怎么办啊?

  火灾认定责任在货运仓库

  唐秀珍拿出一份成都市武侯区公安消防大队的《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书上记录,4月11日10时30分,某货运仓库内西南角配电箱的电器线路产生电弧,引燃堆放在配电箱旁的可燃物后蔓延成灾。唐秀珍说,她遭遇火灾的房子和那家仓库都是房东黄汉祥的,火灾后,黄汉祥让她们一家人搬到招待所暂住。

  “当时,黄汉祥说我也是‘受害者’,就让我们先住到招待所,等候赔偿结果,没有提要交房租。前几天,黄汉祥委托一个工人喊我交房租,不然就要我搬出去。”唐秀珍说,她到现在都没有拿到赔款,也没有钱交纳房租,“黄汉祥说火灾不是他的责任,喊我去打官司,我咋打得起嘛!我就想知道,谁来赔我损失,我好久能拿到钱?”

  连称“误会”房东暂不收房租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房东黄汉祥,对于唐秀珍所称“不交房租就走人”的说法,黄汉祥连称“误会”,“其实,我和唐秀珍都是受害者。因为根据消防的火灾鉴定,是那家仓库的操作失误造成。作为房东,我不应该交纳这笔赔偿吧。我现在也联系不上这家货运单位负责人,他们的手机都停机了,打不通。”

  “现在我人在外地,暂时不会收唐秀珍的房租,就让他们先住着吧。”黄汉祥说,一切都等他回来再行解决。截至记者离开时,并未联系上该发生火灾的货运单位负责人。

  早报实习记者杨先武记者丁宁摄影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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