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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设“企业社会责任市长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5:28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杨丽萍)据了解,我市正在审议中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包括了多方面明确而具体的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方面

  《意见》明确了对企业的要求。企业社会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企业应遵

纪守法,履行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法律责任;鼓励企业关爱社会、回馈社会,积极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道义责任,包括努力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积极促进员工的发展;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关注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积极促进可持续发展等。

  拟设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奖”

  根据《意见》,我市将设立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奖”。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市长奖”,奖励履行社会责任表现优异的企业,激励和引导企业转变观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奖励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社会组织和个人,激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制定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逐步在政府对企业的各种奖励和资助及政府采购中实行评价确认制度。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良好和通过评价确认的企业,政府在资源分配和服务等方面予以优待。

  定期披露企业履责情况

  《意见》指出,鼓励企业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面披露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承诺、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社会化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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