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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社区服务业免征1年企业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6:18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 赵清源 实习生 裴伟)记者近日从太原市民政局了解到,太原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意见》,对社区新办服务业,所得盈利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这些新办的社区服务业包括: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托幼养老、就业培训、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均可以免缴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对于托儿所、

幼儿园、养老院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辆,符合有关规定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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