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施工致房屋受损要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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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6:18 山西晚报 |
据新华社11月17日电(记者 岳德亮)针对相邻施工影响纠纷增多的情况,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指出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委托鉴定。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的《杭州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相邻房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动态监护。对确实受到施工影响的房屋,施工结束后可再次委托进行影响程度鉴定。因施工造成周边房屋损坏的,由建设单 位按照鉴定意见进行治理恢复,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