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问题多宝鱼”引发“破窗效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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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7:4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
《东方早报》11月18日报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7日发布严重消费预警:在近期对市售多宝鱼(学名大菱鲆)的专项抽检中发现,来自超市、批发市场和部分餐饮单位的30件多宝鱼样品中,药物残留全部超标。(相关报道详见本报18日第10版) 据了解,药监人员从批发市场、超市及部分饭店共采集30件多宝鱼样品送检。30件样品全部检出了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分别检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孔 30件样品全部检出违禁物质,问题不能说不严重。但是,药监部门表示,由于此次抽检样本数较小,还不能确定目前上海市场上所有多宝鱼都有抗生素严重超标的问题,因此只要商户能够提供产品检验合格的报告,是可以继续销售的,政府部门出于多方面考虑不会盲目发布禁售令。 既然已经检出了“问题多宝鱼”,一般地说,消费者一般来说就不买了,谁愿意跟自己的健康过不去呢,是吧?可是药监部门为什么这样说呢?“只要商户能够提供产品检验合格的报告”,就可以继续销售,难道不具备检验合格报告也可以上市销售吗?莫非“检验”是形同虚设?当然也有一种可能,“产品检验合格”是涉嫌造假的。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说明监管方面存在疏漏。 “问题食品”严重影响人们健康。“瘦肉精”、“红心蛋”、地沟油等等让人防不胜防。从菜市场到超市、商场、酒店,似乎都布着陷阱,让人提心吊胆。这些都暴露了监管疏漏的问题,有关部门是难辞其咎的。如果监管部门尸位素餐,那么,黑心商贩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反正这事管得不严,“和尚动得,我动不得”?为防“问题食品”,武汉市甚至将出台这样的举措:今后,市民发现问题食品后进行举报,武汉市政府将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可达4万元。(11月16日《楚天都市报》) 别让“问题多宝鱼”引发“破窗效应”。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办法。我们期待有关部门监管更有效、更严密,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