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征收“吨位归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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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8:38 西部商报 |
本报记者裴子华通讯员金倩为您报道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征稽局获悉,2007年甘肃省将继续按有关规定以包缴方式征收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2007年度包缴工作将于12月1日至2007年1月10日进行。 甘肃省征稽局在签订2007年度包缴合同的同时,同步开展“吨位归真”工作,即利用签订包缴合同的契机,对所有纳入《信息系统》管理车辆的征收吨位与《甘肃省机动车辆 交通规费征收计量标准数据库》进行核实校正,按标准核定征收吨位校正车辆征收吨位,确保同一型号的车辆在全省范围内执行统一征费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