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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陈化粮最高罚5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8:40 沈阳网-沈阳今报

  国家工商总局17日发出紧急通知,禁止超量购买和异地加工;对倒卖陈化粮或不按规定使用陈化粮的企业,最高将处以倒卖粮食价值的5倍罚款。

  通知对陈化粮的购买资格、购买程序、数量、销售、中转入库、用途等10个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粮食局将对现有陈化粮购买企业的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严禁无陈化粮购买资格的企业参与购买。下列5类企业将被立即取消购买资格:小型酒

精、饲料生产企业;近几年从未参与陈化粮购买的企业;粮食加工企业中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酒类生产企业中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年审时不再受理其购买资格申请;已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参与倒卖陈化粮或出租、出借陈化粮购买资格的企业。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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