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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灾情四级预警应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8:53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陈永君为您报道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甘肃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预案》,并成立甘肃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和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农业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依据预案,草原虫火灾实行四级预警标准:I级(特大)、II级(重大)、III级(较重)、IV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标识。草原火灾或虫灾达到II级时和I级预警标准时,省指挥部立即启动省级预案,并向省政府和农业部报告。

  预案规定,对II级及其以上草原火灾,省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必须赶赴火场,组织和督促扑火工作。该预案启动后,如事态继续扩大难以控制,省指挥部将报请国务院启动国家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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