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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店不同价可以举报他 省会药价基本实现“院店同价”,同一药品,医院、药店价差过大,可电话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9:02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王芷荭

  本报讯省会郑州49家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于近期落下帷幕。通过此次招标,不仅实现了49家医院的同种药品同一价格,还基本实现了同种药品的“院店”同价。昨天,郑州市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下发通知,从即日起,人们在购买药品时如果发现医院和药店同种药品价格差别过大,可拨打电话举报。

  医院药店价格差别不大

  按照郑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的有关说法,通过此次招标,省会已经实现医院和街头药店同种药品基本上在同一价格水平。对此,昨天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医院和药店。

  在河南省人民医院,通过价格查询系统,记者发现泰诺感冒片的价格为10.5元一盒,在该院对面的一家平价药房,泰诺感冒片的价格为10元一盒,价格相差仅0.5元。在郑州市中心医院,醋酸曲安奈德注射液价格为5.8元一盒,在该院附近一家药店里,该药的售价为6.5元,价格相差只有0.7元钱。

  “院店同价”是“同一水平价”

  据郑州市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同种药品“院店同价”,是指同一收费水平,而不是同一价格。在此次集中招标前,招标办公室先对街头药店的常用药品价格进行了统计,然后在平均价格的基础上下调了一定比例制定了招标的标底。这样,中标的药品进入医院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顺加一定比例后,达到了与街头药店基本持平的价格水平。但是由于街头药店众多,各种促销手段纷繁多样,要绝对达到同种药品在院店之间价格完全相同,是不可能的。

  两部电话接受举报

  为了维护此次药品集中招标取得的成果,昨天,郑州市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下发了通知,提出如果患者在购买药品的过程中,发现医院(同品种、同规格、同厂家)药品的零售价,与省市医保药店差别太大,可以拨打电话举报,电话号码为:0371-67170895;67175539。

  但是,同种药品的价格差别多大才算是大?对此,郑州市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有关人士认为“很难给出统一定义”,对于10元以内的药品,如果价格相差三四元,即可认定差别比较大;但是如果售价超过一二百元的药品,价格相差三四元,差别则不能算大。因此,对于什么样的“价差”算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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