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无证采矿毁田遭全体村民反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9:40 南方日报

  吴川大岭脚村村民小组长擅自发包220亩土地

  无证采矿毁田遭全体村民反对

  本报记者赵南坚实习生李文娟谢庆裕苏元福

  近日,吴川市黄坡镇林屋村委会大岭脚村村民向本报投诉称:今年1月15日,该村民小组主任、副主任未经村民大会商讨,就与江门市永立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永立公司”)法定代理人梁怀森签订两份合同,将大岭脚村集体所有的220亩土地承包给对方开采石英砂。随后,永立公司在无任何证照的情况下,毁坏村民已在耕作的沙质田和农作物。

  记者赶到现场见到一片狼藉,大片沙质田被毁,还因采砂挖出了一个大水塘。尽管有关部门已勒令其停工,但现场仍停着两台挖土机。

  开矿未经村民同意

  据大岭脚村全体村民联名写给本报的投诉信中称:“4个村民小组的头头与永立公司签订的合同并未经村民商讨决议”,没有2/3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名,是不能反映全体村民的意愿的。所签订的两份合同分别是租地合同和土地开发资源合同,前者约定70亩生产用地由永立公司以每年每亩200元付租金,后者约定150亩石英砂开采地以30年总共每亩2700元的价格付费。对此村民提出了异议:承包给永立公司的220亩土地为大岭脚村村民集体所有,其中有30多亩是承包给个人的。这220亩土地中共有耕地100亩、水田70亩,施工前这些耕地农田中都种有番薯、花生、木薯等农作物,尽管是沙质地,每年每亩也约有一至两千元的收入,30年每亩至少可以产生3万元,远远高于两份合同所约定的收入。

  据村民林棵秀称,大岭脚村共有700多人口,井水是生活水源,开采矿砂的地址离村民的居住地只有100多米,而开采石英砂要挖到地下8米深,不知会不会使井水水位下降。

  证照未办强行开工

  “这块地属违法用地,什么手续都没有办理就开工!”吴川市国土资源局吴副局长称,“《用地报告申请》、《采矿许可证》、《建筑许可证》3证永立公司都没有向我局申请办理。”吴川市国土资源局称,被勒令停工至今已月余,永立公司依旧没有向国土部门提出办理用地手续的申请。

  黄坡镇的杨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无证采矿引发村民强烈反对后,大脚岭村民小组的干部才补充让村民签字是否赞成开矿,部分村民赞成,也有部分村民坚决反对,在这种情况下,镇委、镇政府的态度明确,不做好村民工作决不开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