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信件可按原价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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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0:23 兰州晨报 |
11月17日,记者从兰州市邮政局了解到,兰州市自新资费执行之日起,在过渡期即12月15日前,对于仍按原资费标准投入信筒的平常信函和明信片,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可通融交寄,不作欠资处理。 据市邮政局相关人士介绍,国家邮政局的调资通知,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维持每重 100克本埠1.2元、外埠2.0元不变。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在新资费标准实施的同时,《通知》对过渡期平信邮资、明信片邮资作出相应通融政策,从2006年11月15日为新资费执行日期,但对于仍按原资费标准投入信筒的平常信函和明信片,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可通融交寄,不作欠资处理。同时为方便群众,国家邮政局还发行了面值为0.4元和1.2元一组两枚普通邮票,用户可根据需要利用原有邮票和现有邮票拼贴使用。兰州晨报记者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