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强吻官恩娜被判入狱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2:02 生活报 |
新新 香港女歌星官恩娜10月上旬在香港屯门黄金海岸商场被疯狂歌迷强吻,后诉诸法律。此案18日进行宣判,据悉,任职图书馆助理的被告因强吻恶行而被判入狱两个月。 据报道,法官对被告猥琐、粗鄙的行径进行了痛斥,认为艺人也需要被尊重,不可 以侵袭艺人的肢体、口部等敏感部位。(生活报)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