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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拨款重大工程广东全程审计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尹安学报道:省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广东开始实行全程审计监督。昨天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对省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同时规定,省审计机关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审计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可公布公众关注的有关审计结果。

  “省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指的是,省级财政性资金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

省属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性资金投入超过5000万元并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经营性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专项要求审计的建设项目。

  据介绍,全程监督重大工程项目,主要是为了防止建设项目投资领域出现挪用侵占建设资金、损失浪费、高估冒算等现象。

  《意见》指出,审计意见(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抄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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