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浙江:治理公路“三乱”实行“连坐”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6:57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1月20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决定建立公路无“三乱”达标的摘挂牌制度,所辖县发生公路“三乱”的,市里要负连带责任。

  浙江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建立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的通知》指出,以县(市、区)为单位,在一年内,发生两起(含)以上被省纠风办认定的公路“三乱”案件的,即取消

该县(市、区)所有公路无“三乱”达标称号,并予以黄牌警告,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年后如无新发“三乱”案件,由省纠风办给予重新挂牌。

  而且,同一市有两个以上县被黄牌警告的,则要取消该市公路无“三乱”达标称号。

  据了解,2005年初,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宣布浙江省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