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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林业干部刘志华查看山火因公殉职感动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9:28 新华网

  新华网桂林11月20日电(黄绪兴、赵家志)连日来,广西桂林市林业部门干部刘志华扑灭山火因公殉职的消息在广西传为佳话,人们对他这种爱岗敬业、用生命来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英雄壮举表示钦佩。

  11月11日下午3时许,广西桂林市南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磨路厂区(原桂林市第二制药厂)后山突然起火,火势随风迅速蔓延,直接威胁着制药厂靠山边的酒精仓库和制药车

间。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办事处干部刘志华接到报警后,马上放下家务活,一边赶赴现场,一边打电话向上级汇报情况。在现场查看火情时,因山风突起,他凭借28年的林业工作经验,组织先到的干部群众研究如何保护制药厂酒精库,控制火势蔓延方向。然后,自己穿过10米高的火墙到最高处查看火情。由于风力大、火力猛、地势复杂,刘志华不幸被大火围困烧伤。经过广大干部和消防官兵近6个小时的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保住了,而刘志华终因伤势较重,抢救无效,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11月14日,在桂林市殡仪馆刘志华同志的追悼会上,七星区干部刘业定说,刘志华虽然离我们远去,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刘志华牺牲后,前往慰问刘志华家属的群众络绎不绝,一些素不相识的群众也自发送来慰问金,安慰刘志华亲属。

  桂林市退休干部张荣贵说,看了当地媒体报道刘志华的事迹后,他非常感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刘志华这种舍己为公的精神很值得我们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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