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特困户热补今冬继续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1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特困职工家庭本采暖期的采暖费将由政府全额补贴。昨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的通知》,今冬省会将继续对城区内的特困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具体领取时间将于近期公布。

  ■补贴范围和标准

  此次补贴范围包括,凡是市内五区及高新区2006年11月15日在册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民兵民工),均可享受一种采暖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本采暖期全额采暖费补贴。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每户500元采暖费补贴。

  ■补贴领取办法

  《通知》规定,凡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石家庄市民政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石家庄市民政局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低保户或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证件、房产证、证明信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收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和领取补贴。

  参加集中供热的特困职工家庭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非低保户和非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和证明信到市总工会特困职工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开具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无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的,不予出具特困职工证明信)。而后,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房产证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收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和领取补贴。

  未参加集中供热的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重点优抚对象证件、户主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采暖费补贴。

  未参加集中供热的特困职工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非低保户和非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证明信、户口本到市总工会特困职工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登记后,到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领取采暖费补贴(无办事处出具证明的,不予登记发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