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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提高一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19 大河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同时继续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相关收入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不变,各等别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对于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律按实际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征收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标准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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