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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打假出点主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5:30 每日新报

  打假。一个让老百姓听上去就解气的词儿。

  在诞生伊始、还没被赋予“炒作”等负面含义的时候,它总是和正义画等号的。从“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唤醒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角度来说,大众希望看到越来越多打假人。而事实也是如此,以王海、刘殿林为代表的这班“职业打假人”,队伍在壮大、装备在进步、形式在翻新。

  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存在,除了全国各级工商质检部门的“官面儿打假”受法律支持外,除了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等“权威打假行动”被广泛认可外,以个体形式存在的“职业打假人”只能算是“游击队”。因为从目前来看,我们国家还没有将“职业打假人”列为合法的、可以公开盈利的职业,他们的行为归根结底也只能归于“投诉、举报”的范畴罢了。各地法院在受理那些“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要求商家赔偿”的诉讼时,态度也不同,有的甚至不予支持。

  更有一些“职业打假人”,他们带有盈利性质的打假行为,在有的时候是会触犯法律的。几年前,成都“职业打假人”刘江由于索赔未果,先后在昆明、成都大闹商家,结果因涉嫌扰乱社会秩序“二进宫”。这回,本市的“职业打假人”林枫在西安某医药超市发现涉嫌假冒的药品,并收取了该医药超市4000元“奖金”,结果被人举报“涉嫌敲诈”,受到派出所传唤调查……

  尽管这件事还没有盖棺论定,但有一点确凿无疑,那就是“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说了这么多,并非要给“打假”泼冷水。毕竟在相当程度上,打假人是执法部门的有力补充,是帮了广大消费者忙的。既然有那么多人愿意以打假为生,有关部门何不尽快想出一个两全之计,招兵买马,将“职业打假人”收编为一支全新的“正规军”呢?试想,在执法部门的强有力领导下,有定员、有编制、配备必要装备、采取必要措施、制定周密的方案的“打假新军”定能让制假售假者闻风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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